1. 组织做好食品行业服务工作,提出食品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法规建议;开展食品行业信息统计,收集、调查、分析和发布行业信息,实行行业指导与服务。
2. 接受委托参与制定、修订食品行业的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行业管理规范以及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和环境认证方面的工作;组织食品企业贯彻、实施标准和管理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 开展食品行业特色区域和产业集群共建活动。
4. 开展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活动,组织食品行业的国内外专业展览会、订货会,参与培育国内市场。
5. 发布食品行业产品质量信息,推荐行业名优、新特产品。
6. 承担各食品行业协会外事工作的综合、初审和申报工作。
7. 接受委托组织对食品行业重大项目进行评审和推荐,对食品行业新技术、新产品进行鉴定。
8. 接受委托承办专家选拔、推荐和专业技术职称、工人技术等级以及其它职业资格的考核评审工作。
9. 完成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