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加快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打造一批绿色制造先进典型,引领相关领域工业绿色转型,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工信部将在全国范围评选千家绿色工厂示范企业。截止2018年度已开展三批申报,共计800余家企业获评绿色工厂示范企业称号。2019年工信部将继续开展绿色工厂项目的评选工作。中轻食品工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食品中心)现开展申报该项目有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绿色工厂申报材料分为企业自评价和第三方评价。
1、企业自评价:由食品中心组织专家负责撰写,由企业提供现场服务和必要资料。
2、第三方评价:由具有工信部认证的具有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评价中心资质的单位进行独立评价。企业可自行选择第三方评价单位,也可以由食品中心推荐有资质单位。
二、申报要求
1、在地区有基础、有代表性的企业;
2、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重大安全、环保等事故;
3、提供申报绿色工厂的有关证明材料,具体详见附件一。
三、完成周期
食品中心收到申请后,一周内组织相关人员前往企业实地考察,现场完成相关数据采集与编辑,并于考察后4周内完成全部报告。
四、联系方式
高鹏:13621340005 李洋:18618249960
电话/传真:010-68396508
五、企业自愿报名申请,具体事宜请联络相关人员进行咨询。
附件一 提供绿色工厂的有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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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轻食品工业管理中心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