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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对健康食品保健功效的项目作出规定

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5/1/29 10:42:40点击数(0)已有0人评论 加入收藏

2014年12月26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31304312号公告,订定“健康食品管理法所称保健功效之项目”,并自即日生效。保健功效的项目如下:护肝、抗疲劳、调节血脂、调节血糖、免疫调节、骨质保健、牙齿保健、推迟衰老、促进铁吸收、胃肠功能改善、辅助调节血压、不易形成体脂肪、辅助调整过敏体质,以及其他使用类似词句的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