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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着力加强食品抽检信息公开和风险交流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6/8/18 11:07:51点击数(0)已有0人评论 加入收藏

2016年以来,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不断强化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加大抽检信息公开力度,深入开展风险交流,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科学合理安排抽检计划。结合全省食品安全现状和突出问题,制定全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合理分配抽检任务,落实分级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2016年已安排下达食品安全抽检计划任务18503批次较去年抽检计划任务量加大、品种增加,其中:国家总局下达国家级抽检任务1748批次,主要为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乳制品、蜂产品等28大类86个品种和141个食品细类;省局下达省级食品抽检任务2755批次(生产环节503批次,流通环节1852批次,餐饮环节400批次),较上年增长3.6倍;新增市州县级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14000批次,主要为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重点加强对叶菜类蔬菜抽检和禁限用农兽药检验。

健全抽检与信息公布机制。先后制定印发《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指导意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规程》,在省局门户网站建立“食品抽检信息”专栏,并建立省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数据上报系统。2015年,发布食品(保健食品)安全国家和省级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4期,公布1904批次监督抽检产品信息(其中69批次不合格产品信息);2016年以来,已发布食品抽检信息9期,其中:食品18329批次,保健食品2868批次,合格产品391批次,不合格产品6批次,转载公布国家总局食品抽检信息31期。

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青海省局建立了食品安全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应急预警、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事件评估等方面的作用,会同卫生计生部门定期组织食品安全专家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会商研判。本着“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的原则,紧密结合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认真排查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保健食品等领域的风险点、薄弱环节和重点隐患,进行原因分析,充分运用抽检监测结果,加强各种检验检测数据的综合利用,深入挖掘、梳理、分析线索,找出和预警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及时提出应对措施,努力把问题和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下一步,青海省局将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力度,着力加强检验检测等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健全省、市(州)、县三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体系,完善抽检信息公布、风险预警交流、核查处置、督查督办等工作机制,及时主动公开与公众“舌尖上安全”息息相关的食品抽检监测等信息,注重风险交流预警和解疑释惑,加大抽检不合格产品处置力度,严密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凝聚更多的食品安全监管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