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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条》产品标准通过评审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4日讯   2018/12/17 10:17:51点击数(0)已有0人评论 加入收藏

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12月4日消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标准审评委员会第十四次主任会议11月29日在京召开。消息指出,会议审议通过了2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含修改单),其中包括《辣条》等1项食品产品标准。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注意到,5月14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关于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味面制品》等4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在线提交反馈意见的截至日期为7月10日。

  另外,在食品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上,据公开信息显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卫健委负责制定。一般分为,制定标准研制计划、确定起草单位、起草标准草案、征求意见、委员会审查、卫健委批准等步骤。

  虽然在市场中,调味面制品俗称为“辣条”。但因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标准审评委员会审议通过的《辣条》食品产品标准具体细节无法通过网络搜索得到,5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与“《辣条 食品产品标准》 ”之间的关联和内容细节仍待披露。

  尽管最终名称和细节有待确认,但对于拥有500亿产值规模的“辣条”而言,国家标准的尽快落地实施则有助于减少因标准不同带来的生产和监管差异。

  8月30日,在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公告中,多款辣条食品不合格。据媒体报道,涉事6批次不合格调味面制品的企业均来自河南省,不合格原因均为检出不允许使用的山梨酸及其钾盐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等防腐添加剂。

  根据此前的媒体报道,从2015年到2017年6月,全国有15个省份共计131家辣条生产企业的195批次辣条上了食药监局的“黑名单”。在通报的180起食品安全问题中,食品添加剂不合格是主要原因。而且,这些通报多是存在于异地抽检中。

  有业内人士表示,目前调味面制品行业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出台相关的国家标准,这是必须的,也是非常迫切。各地对于调味面制品的标准不一,让企业在市场的运营中遭受各种不公平的查处,也阻碍调味面制品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