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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印发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6/2/2 14:22:31点击数(0)已有0人评论 加入收藏

为适应食品经营许可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结合实际,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了《山东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经省政府法制办备案,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该《细则》分总则、许可审查基本要求、食品销售许可审查要求、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要求、单位食堂许可审查要求和附则共六章六十二条,另包括6个附件7张附表。该《细则》充分体现了“两证合一”改革要求,将分散在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保健食品三个监管口的业务有机融合,体现了整体性和统一性。同时确保符合上位法要求,使之于法有据;确保符合基层实际,方便操作,真正为县(市、区)局实施食品经营许可形式审查和现场审查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