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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普洱市出台《流通环节散装食品经营管理规范》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5/1/29 11:14:24点击数(0)已有0人评论 加入收藏

为规范流通环节散装食品经营,提高散装食品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消费安全,云南省普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辖区内散装食品经营市场现状,经过市法制部门的核审等法定程序,制定出台了《普洱市流通环节散装食品经营管理规范》(试行)。

《规范》明确规定了散装食品的定义,经营者经营行为及监管部门的管理责任。《规范》的出台,填补了自《食品安全法》实施后普洱市在流通环节散装食品监管规范性上的空白,充分保障了散装食品经营主体的合法性、经营主体第一责任的落实,以及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