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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四个强化”保障乳制品质量安全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6/6/13 16:27:06点击数(0)已有0人评论 加入收藏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201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抽检监测黑龙江省乳制品产品质量相关数据,研究解决措施和方法,提出全省乳制品监管工作要做到“四个强化”。

一是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追溯演练,敦促生产企业确保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的有效运行,并不断完善,提挡升级。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质量授权人进行考核,确保其切实履行职责。实行企业自查制度,要求生产企业建立自查与报告制度,督促企业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严格落实《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MP),强化关键控制点管理,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二是强化监管措施。继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对乳制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诊脉”,找出病因,对症下药。全面实施分级管理,增强风险管控能力,提高监管效能。采取“双随机”方式,继续开展飞行检查。开展标签、原料和添加剂等备案工作。进一步完善普通乳制品企业的质量授权制度。逐步在乳制品企业推行追溯体系建设。

三是强化基层监管工作。明确职责分工,督促基层监管部门尽职履责,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按要求频次和内容对企业进行日常监管。加强基层乳制品监管队伍和监管能力建设,多层次开展监督业务培训,提高监管能力。通过飞行检查等形式锻炼检查员,提高检查技巧和实战能力,尽快培养一支专业化的检查员队伍。对抽检监测、监督检查问题较多企业的基层分管领导及时约谈,对履职不到位导致反复出现问题样品的相关部门和个人提请启动行政问责程序。

四是强化服务与指导。继续培训企业管理人员,帮助企业及时掌握新法律规章,剖析黑龙江省企业存在的共性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提高风险防空能力。培训企业检验人员,提高实际操作水平,严把原料进厂和产品出厂检验关。帮助企业规范标签设计,减少因标签原因导致产品不合格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