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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在食品小作坊全面实施“一票通”制度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6/6/14 14:54:29点击数(0)已有0人评论 加入收藏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生产经营行为,落实小作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日出台了《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实施“一票通”制度的通知》,要求从5月20日起在全省食品小作坊实行食品小作坊“一票通”制度,使小作坊生产的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询、风险可掌控、责任可追究”。

《通知》明确,“一票通”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实际生产需要,统一格式、统一内容,规范小作坊产品的销售凭证为同一种多联票据。“一票通”内容包括小作坊名称、地址、许可证号、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合计、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日期、购货单位、收货人、开票人、联系电话、流水号等,作为销售台账进行收集、使用和备查。县级食药监管部门统一监制“一票通”票据,加强监督管理,强化日常检查,指导规范填写。对未落实“一票通”制度的小作坊,由县级以上监管部门责令整改。

《通知》要求,小作坊应向购货的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以及食品经营者、餐饮服务单位提供“一票通”票据。小作坊和采购单位将“一票通”票据按月整理,装订成册备查,保存期限不少于1年。

为确保推行“一票通”工作顺利实施,陕西省局将坚持引导与规范相结合、教育与查处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各种形式,督促小作坊按相关规定,主动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申请许可,并规范使用好“一票通”,更好的保证小作坊食品安全。